陆西平在镜子里看见一个陌生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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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发全白了,不是那种体面的花白,是枯草一样的白,乱糟糟地贴在头皮上。
颧骨高高突起,眼窝深陷,嘴唇干裂起皮,下巴上的胡茬好几天没刮,灰白相间,像落了一层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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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眼睛还是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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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双眼睛曾经看过太多东西——审讯室里的狡辩,会议室里的附和,酒桌上的恭维,女人床上的迎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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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低下头,整理身上那件灰色的夹克。
不是警服,不是皮夹克,是看守所发的,领子皱巴巴的,袖口磨得发白。
他尽量把它扯平,用手指把褶皱压了压,又用手掌抹了两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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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警在门外等着。
他站起来,脊背挺直,跟着往外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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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廊很长,灯光很亮。
脚步声一下一下,像踩在过去的回音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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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第六次庭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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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开庭的时候,他坐在那里,听着公诉人念起诉书,脑子里还在转着各种念头——谁在背后捅刀子,谁可能捞他,谁的话能信谁的话不能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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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开庭,他看见王天华站在证人席上,把那些只有两个人知道的事一件一件往外抖。
他听着,脸上没有表情,心里却在冷笑。
那条狗,养了二十年,咬人的时候牙口还挺好。
那天晚上回看守所,他一夜没睡,在想怎么翻供,怎么把水搅浑,怎么让这条狗的话没人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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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开庭,新证据又一条一条出来了,有些事,有些话,说实话,他自己都记不清了,他听着,觉得这些字一个一个都认识,连起来就成了另一个人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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