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得直白些,空白合同一旦签字,对方日后填上什么内容,你都难以抗辩,真要出事,起诉也很被动。
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,都不会在这种合同上签字。
可这些人仍沉浸在保底四万五、奖金加提成、一年挣十万的美梦里。
他们太渴望这份高薪工作,连问都没问,便大笔一挥,签下名字。
这些人里还有一个叫马玉超的大学生,真不知他这大学是怎么读的。
其实也不能全怪他们。
当时他们无从核实所谓的渔业公司,即便问,中介也只需说一句“这是下属公司”便可搪塞。
说白了,愿签就签,不签就走人。
12月6日签完合同,出发时间定在2010年12月27日。
中间这段时间,大家各自回去准备生活用品。
毕竟在海上要漂两年,换洗衣物、牙膏牙刷之类都得备足。
此外还要带些吃食,按自己口味准备,方便面、榨菜、辣椒酱一类。
虽然船上也能买到,但得等中途补给,那时价格就贵了。
船上有规定,每人携带的东西有限。
别人带得最多的是日用品和吃的,唯独刘贵夺与众不同。
刘贵夺烟瘾极大,特别能抽。
其他抽烟的人一般只带三四十条,他一下带了165条,足足三箱多。
出海前,他买了165条香烟。
带烟的事被媒体渲染,说他带了十多箱,仿佛还能在船上卖烟赚钱。
稍一琢磨便知,船上空间有限,十多箱烟放哪儿?
三箱已经不少。
再说,十多箱烟得多少钱?
他哪有钱买?
这165条烟也不是全款购买,而是在公司附近一家商店赊的,总价两万元,平均一条约一百二十元。
这家商店老板心也够大。
即便知道他们是船员,回来后会结账,可万一出点什么事呢?
算一下,165条烟抽两年,平均每月约七条,一天两盒多,也符合刘贵夺烟瘾大的特点。
可见,他带这些烟就是为了自己抽。
用他的话说,在船上还不知道会怎样,烟不能少抽,不能亏了自己。
出发前,大家除准备个人物资,还得充当免费劳力,往船上搬蔬菜、大米、冻肉等。
这些东西可不少。
三十多口人两年的口粮,一次都要备足。
此外,还要帮忙安装钓鱿鱼设备。
海上钓鱿鱼多在夜间进行,靠灯光吸引鱿鱼。
因此船上有一根特别大的杆子,上面装了一排两千瓦的飞利浦大灯,能瞬间照亮水下五十米。
这些活都由刘贵夺等人来干,也顺便熟悉基本操作。
他们中很多人没出过海,更别说钓鱿鱼。
等准备工作差不多忙完,十几个聊得来的人打算出海前一起吃顿饭,算是提前庆祝,毕竟马上就要赚大钱了。
他们去了公司附近一家饭馆,推杯换盏,边吃边聊。
酒足饭饱后,本来说好AA,谁也不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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