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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5章 撒腿就跑(1/2)

吴建臣看出她没什么心眼,便骗她说:“我是做小买卖的,生意还不错,现在缺个帮手。

你要是不嫌弃,咱们可以合作,行不行?”

女孩想了想:“行倒是行,可我没本钱。

我出来好几天了,连住店的钱都没了。”

吴建臣一乐:“这好办,你跟我走,包吃包住。”

就这样,他轻松把姑娘骗走。

他蹬着一辆破自行车,带着女孩穿过闹市区,来到清苑县阮庄村。

那里有个劳教所,围墙外是果园,南边是麦田。

此时天色已黑,女孩见荒郊野外、四下无人,有些害怕,问他:“大哥,你带我来这儿干什么?”

吴建臣嘿嘿一乐:“干什么?

我以前就是从这里面出来的,陪我玩玩,行不行?”

女孩大惊:“玩什么玩,你个臭流氓,赶紧送我回去!”

刚才还满脸堆笑、温柔体贴的“大哥”瞬间翻脸,掏出小刀一比划:“你不跟我玩,我就捅了你!”

无奈之下,女孩痛苦不堪,被迫就范。

事后,她穿上衣服,哭着就想跑。

吴建臣一看不好:旁边就是劳教所,若让她跑了,自己很可能被抓。

他赶紧一拐一拐地追上去,一下将她扑倒,决定灭口。

接着,他用手死死掐住女孩的脖子。

女孩连抓带挠,拼命反抗,在吴建臣肩膀和胳膊上挠了好几道。

大约挣扎了五分钟,女孩最终气绝身亡。

吴建臣怕她死得不彻底,又解下她的腰带,套在脖子上,足足勒了五分钟,见女孩彻底不动了,才把她身上的钱、身份证以及所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全部拿走。

第二天,1993年4月16日一大早,清苑县阮庄村一个叫赵文燕的人去地里干活,没走几步就看到远处地上有一团东西。

他以为是谁家的死猪扔到自家地里,一边骂一边走过去。

这一看,竟是具女尸,赶紧报警。

可惜保定市清苑县公安局的人赶到现场时,村里人听说杀了人,纷纷涌出来看热闹,把现场踩得乱七八糟,根本无法提取相关痕迹物证,只能判断出死者生前曾奋力反抗,系先奸后杀。

从女孩衣物可以看出她是农村人,衣服和口罩上还缝着一个名字:李夏群。

另外,警方从体内提取到精液,除此之外再无线索。

根据作案地点分析,案犯胆子很大,且非常熟悉地形。

虽然附近有劳教所,但他选择的地方十分隐蔽,即便过车过人也不容易被发现,因此判断案犯应是本地人,或在本地长期居住。

接下来要查明死者身份。

由于吴建臣拿走了她身上的物品,警方只能通过媒体发布寻人启事,查找近期失踪人口,并排查户籍中叫李夏群的人。

结果数月过去,案件毫无进展。

吴建臣落网后交代,这是他在保定做的第一起案子,女孩叫什么、是哪里人,他一概不知,只听口音不像河北人。

直到案件告破,也始终无人前来认尸。

估计她来自偏远山区,当时农村消息闭塞,不像现在一个热搜就能让消息传遍全国。

失踪遇害的人多了,时间一久,也就无人再追问。

半个月后,正值五一劳动节。

一个叫汪丽的女人从易县坐车来到保定火车站,本打算去青海西宁找工作。

至于她为何要远赴青海,已不得而知。

买票时,售票员告诉她只有4号的票,她只好找个地方坐下,正在发愁。

吴建臣一拐一拐地走过来:“大妹子,这是去哪啊?”

“我要去西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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