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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7章 激怒(1/2)

起初靳如超对韦志花还算不错,但没过多久,他便开始对她产生猜疑,并再次展露暴力倾向。

稍有不顺心,便对韦志花拳打脚踢,每次都打得她鼻青脸肿。

一天,靳如超洗头时发现洗发水用完了,让韦志花去商店买一瓶。

韦志花身上没钱,靳如超竟让她去偷。

韦志花居然真的去了商店行窃,结果被当场抓住。

洗发水没拿到,反被罚款一百六十元。

靳如超交完罚款后勃然大怒,骂她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,还让自己搭了钱,抬手便是一顿暴打。

直到这时,韦志花才彻底明白,眼前这个人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,再跟他过下去,迟早会被折磨死。

2000年10月19日,韦志花偷了靳如超六百块钱,不辞而别,偷偷回了云南老家。

靳如超发现后怒不可遏,认为她吃自己的、住自己的,还敢偷钱逃跑,绝不能放过。

过了春节,2001年2月22日,靳如超收拾行装,按照韦志花身份证上的地址,一路追到云南。

这一路他费尽周折,本就耳聋口拙,东打听西打听,终于找到了韦志花家中。

韦志花见到靳如超,吓得心惊胆战。

靳如超开门见山,要求她必须跟自己回去,回去就结婚。

韦志花不敢直接拒绝,怕挨打,便将两人在一起的遭遇告诉了父母。

最后由韦志花的父母委婉地回绝了靳如超。

但靳如超毫无廉耻,见对方不同意,索性赖在韦家不走,一住就是半个月。

无奈之下,韦志花和父母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:向靳如超索要六千六百元彩礼,心想他一个穷光蛋肯定拿不出来,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赶他走。

靳如超确实没这么多钱,银行卡里只有五千多元。

3月8日妇女节那天,他取出三千元,与韦志花的母亲商量,能否便宜些,三千元行不行。

韦母十分生气,觉得这又不是逛早市,哪有讨价还价的道理,一把将钱扔在地上,转身走了。

靳如超彻底被激怒。

他大老远跑来待了半个月,白花了一千多块,却带不走这个女人。

既然得不到,那便别怪他心狠手辣。

第二天,3月9日下午两点,靳如超趁韦志花父母外出,威胁她立刻跟自己回石家庄,否则就打断她的腿,让她哪儿也去不了。

即便如此,韦志花仍不肯跟他走。

靳如超怒火中烧,随手拿起一根绳子想勒死她,可勒了半天,韦志花只是翻白眼,愣是没死。

靳如超又把她拖进厨房,抄起墙上的柴刀,朝她头部猛砍,最终将她活活砍死。

杀死韦志花后,靳如超将尸体拖进屋里,塞到床底藏了起来,然后脱下沾血的西装扔在床上,拎起行李仓皇逃走。

下午五点多,韦志花的父母回到家,不见女儿,也不见靳如超,顿感不妙。

正疑惑间,他们发现水缸旁有一大摊血迹和破碎的头骨,可见靳如超下手之狠。

老两口惊慌失措,最终在床下找到了女儿的尸体。

报警后,云南警方迅速发出通缉令,并请求石家庄警方协助调查。

但令人遗憾的是,云南警方的通报中,将靳如超的名字误写成了“靳如潮”,把“超”写成了“朝”。

直到爆炸案发生后,警方才将“靳如超”与“靳如潮”联系起来。

如果当时办案人员没有写错名字,从靳如超3月9日自云南逃跑,到16日在石家庄作案,中间有一周时间,本有可能提前将其抓获,阻止这场惨案。

3月9日杀死韦志花后,靳如超彻底丧失理智。

他心想,自己手上已有人命,被抓就是死路一条,杀一个是死,杀一群也是死,不如趁热打铁,把所有他认为害过自己的人统统除掉。

他一刻也不敢停留,连夜逃到文山,再从文山赶到昆明,3月10日乘飞机到了天津,之后连续搭乘大巴回到石家庄。

他偷偷从管道沟里取出去年五月藏好的雷管和纸药捻,准备实施报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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