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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4章 微笑杀手赵志红-结束(1/2)

笔录做了37页。

第一起他就交代:1996年在呼市毛纺厂宿舍附近一个公厕内奸杀了一名女子,还详细说出了厕所位置、内部结构、作案手法、被害人外貌特征以及如何离开现场。

在场所有人听完都愣住了:这不是呼格那起案子吗?

审讯立刻终止。

10月29日晚8点,内蒙古公安厅刑警总队再次提审赵志红,重点讯问“4·9”厕所女尸案。

赵志红再次极其详细地描述了细节。

警方这次彻底傻了眼:这个案子怎么会有两个凶手?

会不会这小子在玩什么套路,想拖延时间?

那就让他带路去指认现场,看他能不能找到地方。

10月30日,赵志红带路,左拐右绕,竟准确找到了案发地原址。

正如呼格案中所说,10年前那个公厕早已拆除,原址已盖起楼群,但赵志红仍在一个拐角处准确指认了“4·9”案的具体位置。

2005年11月11日上午10点,警方第三次提审赵志红。

说到“4·9”案时,他再次准确描述了所有细节。

为确认口供真实性,11月19日,公安部专门派来测谎专家杨成勋。

经测谎,结果全部属实。

这下麻烦了,呼格9年前就已被执行死刑。

消息很快传出,呼格的父母开始为儿子申冤。

后来记者汤计一直帮助呼格父母完成心愿。

这些事在呼格案中已讲过,此处不再赘述。

当年经办“4·9”案的一些人已经升官,但他们心里清楚,如果呼格是被冤枉的,自己必受牵连。

事后也确实如此,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处罚。

咱们接着说赵志红。

2006年8月5日,记者在呼市看守所采访了赵志红。

他本就个子矮,又戴着脚镣,驼着背,囚服宽大,显得更加矮小猥琐,再配上他标志性的微笑,看着十分怪异。

采访中,他眼神游离飘忽,始终挂着微笑,还做了自我总结:

“人前人后的我是两个我。

在每一个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,我从来都是好男人;当我要强奸杀人的时候,我就是个十足的魔鬼。

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,就像冥冥中有种力量在推动我。

这些都是上天注定,我要在哪个时间、哪个地点碰到哪个女人,也是不由自主。

她被我杀、我杀她,都是命运安排好的,活该我俩彼此倒霉。”

这是他的原话。

大家听着是否觉得耳熟?

像不像林国云和卞况的结合体。

后来,赵志红又对记者说:

“我这辈子唯一做过的一件好事,就是主动交代了能帮助呼格吉勒图洗脱罪名的‘4·9’女尸案。

死期将至,我想再做一件好事,也是这辈子最后一件:等我死了以后捐献器官,谁用得上就割走。

这是我的赎罪,也能给家人减轻耻辱。”

采访结束,记者临走时,赵志红还特意叮嘱:“刊物出版了,千万别忘了给我寄一本,我要看看自己在杂志上的样子。”

2006年11月28日,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系列案一审开庭。

法官逐起宣读案情,最后总结道:“你一共杀了六个人,对不对?”

赵志红一听,反问:“不对,我杀了十个人,我做的第一起就是96年4月女厕那起,这个案子你们怎么不说?”

法官闻言,赶紧休庭。

稍作休息后继续开庭,法槌一敲,厉声道:“注意法庭纪律,问你什么就答什么。”

赵志红只好点头表示配合。

紧接着,赵志红被当庭宣判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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