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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3章 开始交代(1/2)

2005年1月7日晚上6点,赵志红开着五菱面包车,在集宁区一个路口拉上正在打车的高原。

高原时年26岁,是乌兰察布市政府发改委的一名女干部。

赵志红把她拉到察右前旗梅花公路偏僻处,突然提出:“咱俩玩玩。”

高原这才知道眼前是个流氓,张嘴就骂:“滚!

回家找你媳妇玩去!”

赵志红大怒,猛踩刹车,将高原掐晕,掏出小刀把她的上衣从外到里全部挑开,实施强奸,又拿走8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。

事后赵志红仍不解气,见四周无人,一脚将高原踹下车,照其左胸连捅5刀。

警方很快接到报案。

分析发现,5天内连发3起案件,作案手法相似。

提取三名受害者体内的物质检测后,确认系同一人所为,于是并案侦查。

警方正在紧锣密鼓调查,赵志红又出手了。

2005年2月22日下午5点,赵志红开着五菱面包车,在乌兰察布集宁火车站拉上一名22岁的女大学生,对方是学医的。

赵志红把车开到集宁区电石厂东侧偏僻处停下。

这次他不再微笑,停车后先是一顿暴打,又用绳子把女孩双手和左腿绑住,留下右腿便于操作,据说这是内蒙宰羊的姿势。

他再用刀把女孩衣裤全部挑开,强奸后照其左胸连捅两刀,翻出100多元现金,把尸体扔进土堆,开车离开。

2005年2月25日,警方接到报案。

尸检结果显示,又是同一人作案。

案情重大,迅速上报公安部。

近期几起案件被定为“2·25系列案”,成为公安部2005年第二号督办大案。

3月20日,公安部派出画像专家张欣协助破案。

根据受害人描述,嫌疑人年龄在20到35岁之间,身高1米65左右,呼和浩特或乌兰察布口音,三角眼、偏瘦、弯眉毛、小嘴,说话较慢。

画像出来后,警方通过媒体发布悬赏通告,赏金20万。

专家组分析认为,能在短时间内连续作案,绝非初犯,建议调取以往未破的强奸杀人案物证进行DNA比对。

结果一查,2000年5月把小女孩按进水缸的案子也被并了进来。

四个月后,2005年7月13日上午10点,赵志红来到托克托县乃只盖乡,在村里溜达寻找目标。

经过一个路口时,看到一个小姑娘,长得挺漂亮,叫薛倩,年仅12岁。

小姑娘独自去小卖部买了两包方便面后往回走,赵志红尾随其后。

小姑娘进了一个院子,赵志红也偷偷跟进去,确认家中只有她一人后,明目张胆走进屋子,抓住薛倩的脖子往墙上猛撞,撞晕后实施强奸。

这时外面传来汽车喇叭声,赵志红心里紧张,没来得及灭口,赶紧躲进院子,随后逃离。

小姑娘头部受轻伤,但保住了性命。

仅过了一周,赵志红又想作案。

他同时周旋于四个女人之间,隔三差五还外出强奸,简直是典型的淫魔。

正所谓天要让其灭亡,必先让其疯狂。

这也是他犯下的最后一案。

2005年7月20日上午,赵志红再次开着五菱面包车到呼和浩特一家工厂门口寻找目标。

晃荡了一会儿,一个漂亮姑娘匆匆走出厂门,像是急着出去办事。

姑娘名叫姚红,时年17岁。

赵志红微笑搭讪,成功将姚红骗上车,开到赛罕区巴彦镇一个村子附近停车,依旧掏出小刀,说:“玩玩吧,老妹。”

随后在车内将姚红强奸。

施暴过程中姚红拼命反抗,又蹬又踹又咬又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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