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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2章 各种猜忌(1/2)

就这样一直到2001年2月6日,这天是正月十四,第二天就是元宵节。

他推开屋门,看见外面下起了大雪,脑子里突发奇想:雪一片片飘落,如果那些人不死,现在也该和家人团聚。

警察费了这么大劲一直没找到我,如果我去自首,能不能宽大处理呢?

他脑子一热,也没跟家人说,自己直接去了元康派出所。

见到警察,第一句话就是:“我杀人了。”

警察一愣:“真的假的?

你杀谁了?

在哪杀的?”

元秋伏不慌不忙往那一坐,说:“我叫元秋伏,我真的杀人了,而且杀了二十多个。”

警察更蒙了:这小子是不是有精神病?

元秋伏依旧非常平静,告诉警察:“我今天来就是自首的,听我跟你们慢慢说。”他先说了三起发生在本地的案子,警察一听,确实有这么回事,这不就是他们苦苦追查的杀人恶魔吗?

于是赶紧报告所长。

所长一听,这是个大家伙,立刻赶到派出所,问他:“你为什么要自首?”

元秋伏叹了口气:“压力太大了,心里天天想着这些事,太煎熬了。

我都交代了,就不用再整天提心吊胆了,争取能宽大处理。”

所长问:“你到底杀了多少人?”

元秋伏说:“杀得太多了,具体我也记不清了。”

所长见案情重大,立刻上报林州市公安局局长。

凌晨三点,局长亲自带人过来,手铐“咔嚓”一戴,元秋伏开始一起一起如实交代。

他向警方说的是作案四十多起,杀害二十多个女性,但最终确认的是41起,杀死18人。

有意思的事来了,其中一起跟东高坪村秦艳红那起案子非常相似,案发地点也一样。

谁都知道一案不可能有两凶。

一个月后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秦艳红案的终审裁定发到安阳市:经审理认为,原判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撤销原判,发回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。

那还有什么可审的,是不是冤假错案,你们心里能没数吗?

又过了一年多,一直到2002年5月28日,秦艳红才被释放。

至此,他已在看守所被羁押将近四年。

被释放那天,管教给他打开脚镣,说可以回家了。

秦艳红还以为自己在做梦,直到走出看守所大门,看到外面没有警察,这才相信,原来不是去刑场,是真的被放了。

秦艳红激动过度,稀里糊涂地在一张纸上签了字,赶紧走人。

没想到他签的并不是释放证明,而是取保候审决定书。

回到家中,秦艳红抱着妻子放声大哭,全家人泣不成声。

虽然蒙冤被关四年,但比起呼格、聂树斌,好歹保住了性命,重返人间。

要不是元秋伏主动交代,秦艳红的命运还不知会怎样。

人是出来了,可不明不白坐了四年牢,是不是得给个说法?

答案是肯定的。

接下来的事更有意思,能颠覆不少人的认知。

安阳方面知道秦艳红的案子是冤假错案后,由当地政法委牵头,成立了“秦艳红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小组”,专门协调处理善后事宜。

他们找到秦艳红的家人做思想工作,意思就是给你一些补偿,你就别再上诉了,否则对大家都没好处。

几经协商,于2002年6月27日签署了一份协议。

协议内容大致如下:“秦艳红因安阳县曲沟镇东高坪村贾海荣一案,被安阳县公安局、市检察院和市法院从1998年8月4日错误审查至2002年5月28日,期间给秦艳红及其家属在经济上、名誉上、精神上造成很大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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