底色 字色 字号

第300章 执行枪决(1/2)

后来记者采访谢晨光,他说本不想出庭,是法院多次登门打消了他的顾虑,之所以出庭,也是为了社会安定尽一份公民的义务。

12月12日上午,法庭进入辩论阶段。

11时10分,前八名上诉人的辩论结束。

最后一个是付丽敏。

她说:“我不服一审判决。

我从贵州来深圳看姐姐,住在她们家,对张小建他们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。

我没有参与密谋,是他们叫我去机场拍大飞机,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充当了帮凶。

希望审判长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。”

付丽敏的律师指出,一审判决不够准确。

所有同案犯都承认事先并未告知她实情,她的确不知道杀人的事。

检察官则称,付丽敏参与密谋杀人抢车之事,案情清楚。

他们商量时她虽未说话,但这说明她对作案方式持默认态度,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——一是参与密谋,二是促使杀人目的实现,表现突出。

因为她缺钱想搞钱,而且在勾引司机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,没有前面的勾引,便没有后面的杀人抢车,不能因分工不同就将二者割裂。

她还分得了五千元赃款,因此认定为主犯是正确的。

律师立即反驳:在场不等于参与密谋,她确实不知道要杀人。

4月1日她从贵州来到深圳,张小建直接带她去了机场,半路她便下车走了。

第二次来深圳要钱,是张小建威胁她,说她已参与过一次杀人,不做也得做,这难道不是胁迫吗?

经过双方激烈的辩论,最终,除了付丽敏的上诉被采纳外,其他人全部驳回,维持原判。

付丽敏被改判为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
宣判结果出来后,只有温雅娜一人给母亲写了遗言。

1995年12月15日上午,在深圳宝安区西安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。

当日大雨滂沱,但前来观看的民众风雨无阻,整个体育场人山人海,万人空巷。

我们前面讲过,不少陈年旧案中,当年的办案人员或审判者自身后来也出了问题,本案亦不例外。

担任本案审判长的,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,1998年他还参与过张子强案的审判,当地百姓称其为“麦青天”。

可惜晚节不保,年至十时被儿子拖下水,最终自己竟也站上了审判台。

经过两个小时的公判,张小建团伙被押赴刑场,执行枪决。

故事到这里并未结束。

大家还记得邱敬义吗?

他是深圳“95”系列抢劫杀人案唯一的一条漏网之鱼。

逃跑之后,他被公安部列为特重大在逃犯,从此隐姓埋名,办了张假身份证,化名“蒋传斌”,还曾用过“徐少怀”这个名字,开始亡命天涯。

他先后逃往青岛、大连等地,因不适应环境,最后辗转来到河南安阳。

在安阳,他迷上了少林功夫,便在一家武馆习武。

期间,他结识了同样在此习武的龙朝阳。

龙朝阳外号“阿龙”,也是个混混,1973年4月10日出生,湖南衡阳人,初中文化。

两人很快混熟。

阿龙见邱敬义花钱大手大脚,又无所事事,便拉他回老家开服装店,说眼下服装生意火爆,非常赚钱。

邱敬义一盘算,去哪儿都一样,如今认识了新哥们,到了衡阳慢慢发展,照样可以重操捞钱大业。

于是两人直奔衡阳,在人民路租了个铺面,取名“龙宝服装店”。

经营期间,邱敬义谈了个女朋友叫阿霞。

阿霞是个正经女孩,胆子小,一着急还有些结巴,她并不知晓男友的底细,若知道他是通缉犯、杀过人,绝不敢与他相处。

一天,两人在店里忙活,进来一对男女。

那男人面相有些凶,问道:“这裙子多少钱?”

阿霞一紧张又结巴了:“九、九、九……这九百八……”话没说全。

邱敬义连忙过来解围:“老板,九百八。”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
Enter 回目录,← 上一章,→ 下一页

设置

字体大小

附近章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