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外,警方从付红琼的表哥处确认,这辆中巴车是几人合买的,还听村民说,前几天在村子里见过付家一个妹子,跟几个外地人在一起。
这下,警方心里有了底。
2日晚上9时,警方赶到翠屏村,先找到村主任,了解到村里确实有一辆中巴车在跑客运,几个男女租了一座二层小楼同住,其中有两个女子是本地人。
晚上11时30分,八名警察和三名治安员包围了小楼,封锁了所有出口。
长春堡派出所的杨所长用大喇叭操着贵州话在外面喊了十多分钟,意思是你们已被包围,赶紧出来投降。
可任凭喊破喉咙,楼内毫无应答,只能强攻。
屋里的张小建等人早就慌了神,他们本不是什么悍匪,没有万光旭那样的身手,不过是一帮小毛贼。
警察冲进去时,这伙人正往天台上跑。
所长朝天连鸣两枪:“再跑就开枪了!”
张小建像被猛踩刹车一般,一下定住,立刻举起了双手,第一个投降。
其余几人逃到二楼楼顶,已无路可逃。
张小凤和她的丈夫陈景德纵身一跃,竟直接从二楼跳了下去。
结果,张小凤毫发无损,当场被擒;陈景德却摔成重伤,最终高位截瘫。
按理说二楼跳下本不至于如此,至多崴脚骨折,也不知他二人是如何跳的。
张小凤和陈景德何时结的婚不得而知,当时二人已有一个两岁大的孩子。
此次落网的有张小建、张小坡、张小凤、谢秀云、陈景德,却不见付红琼和付丽敏。
一问张小建那姐俩在哪,他赶紧告诉警方,付红琼去妹妹付丽敏家了。
单从这一点看,此人毫无情义可言,什么都往外撂。
警方当即押着张小建,直奔付丽敏家抓人。
经过四个小时的翻山越岭,终于到了付丽敏家,结果姐妹俩都不在,只有付丽敏的孩子在家。
小孩不会撒谎,稍一哄便告诉警察叔叔,说他们去大姨妈家了。
警方又赶紧押着张小建赶赴付红琼的大姐家。
进了村子,众人立马傻眼——这里的房子几乎一模一样,根本分不清哪间是付红琼大姐家,大半夜的又不能挨家敲门。
正在此时,一间屋子的灯突然亮了一下,这引起了警方的警觉:难道她们想趁天亮前逃走?
果不其然,出来的正是付红琼和付丽敏姐妹。
她们落网的时间,是8月3日凌晨3时30分。
至此,除了邱敬义在逃,其余人等尽数归案。
审讯张小建时,他异常配合,大概自知必死无疑,索性问什么答什么,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。
几个女犯起初有些害怕,但很快就适应了,她们的想法很简单:自己又没动手杀人,只是负责把人带回来,顶多判个三五年。
审讯中,这些人先是相互推卸,继而相互揭发,最后相互乱咬,都企图减轻自己的罪行。
尤其是张小建和付红琼那一对,咬得最凶,毫无情义可言,充分诠释了什么叫“大难临头各自飞”。
说白了,就是一帮毫无法律意识的法盲。
甚至在执行枪决前,还有个小子被五花大绑押在车上,竟嘿嘿傻笑。
这些人都属重刑犯,要戴脚镣。
别人都没事,唯独付红琼,她以为戴上脚镣就要立刻枪毙,躺在地上打滚撒泼,差点哭死过去,到了这地步还撒野,最后被强行戴上了脚镣。
1995年7月24日上午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因案件影响太大,当天来了几十名中外记者,光到庭的律师就有十七人。
上午9时10分,审判长尤辉宣布开庭。
由于涉案人员太多,抢劫杀人加上销赃的,一共将近三十人。
他们的手铐环环相扣,这个人的左手铐着那个人的右手,鱼贯而入进入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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