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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雨夜屠夫案-结束(1/2)

1982年10月8日,香港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四项谋杀罪成。

随后,案件被转至香港最高法院。

1983年3月3日,最高法院开庭聆讯。

庭上,林过云以精神不健全为由,坚称自己仅是误杀,拒不承认谋杀。

1983年4月8日,最高法院审结此案,七名陪审员一致裁定,四项谋杀罪名成立,判处其绞刑。

事后,有记者去采访老林,问他难道不打算帮儿子上诉吗?

老林只撂下一句:“我管那破事呢。”

林过云得知以后,又是气愤又是心寒:“你究竟是不是我亲爹?

你既不管我,我自己来。”

1983年5月5日,林过云通过法律援助自行提出上诉。

然而不知何故,两个月后,他又自行撤回了上诉,转而向港督申请赦免死刑。

事实上,自1966年11月16日之后,香港便再也没有实际执行过死刑。

1984年8月29日,港督颁令赦免林过云的死刑,改判终身监禁。

他先被送往赤柱监狱服刑,后又转至大屿山的石壁监狱。

在狱中,他一直表现得异常冷静,极少与人交谈,连惩教署的人员都对他心存忌惮,不愿过多接触。

许多人都能感受到,他周身似乎总笼罩着一股沉重的阴气,令人望而却步。

后来还有传闻说,某次林过云在放风场空地上踱步,一名惩教处主任竟透过闭路电视画面,看到四个半透明的人影,一直在他身边飘忽来去。

说得有鼻子有眼,仿佛确有其事。

这一类怪力乱神的说法,我自然是不信的。

1986年,林过云的父亲为替儿子赎罪,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难者立下了牌位。

2009年,《壹周刊》刊登过一张林过云在狱中的近照,照片中他光着脊梁,正看着报纸,神色看着倒还不错,只是头顶已然谢顶,想来这些年在里面也混得颇为潦倒。

自其入狱以后,他的家人,一次也未曾探视过他。

另有传闻说,2018年前后,林过云曾申请假释,并获港府批准,但随后惩教署出面辟谣,明言港府绝无可能让这等重刑犯获得假释。

依我看来,他最终的下场,大约会和叶继欢一样,老死于狱中。

如今在网上搜索林过云,各式文章一搜便是一大把,其中添枝加叶、凭空捏造者,比比皆是,写手们可谓煞费苦心。

我倒觉得,媒体若有这等闲心与精力,倒不如去关注一下那些受害者家属的处境。

Beyond乐队的主唱黄家驹,在乐队成立前三天听闻此案,感触良多,后来创作了《Dead Romance》一歌,且留下了两个版本,一版是纯音乐,另一版以英文演唱,收录在1986年的《再见理想》专辑之中。

最后,我们不妨再回头审视此案。

林过云做下的第一案,完全是临时起意,连作案工具都是上楼现取的一根旧电线。

杀害的对象确是一名舞女,但杀人及肢解的过程,却彻底引燃了他心底积郁的仇恨。

他痛恨这些从事特殊行业的女人,觉得她们不配活在世上,死有余辜。

从某种角度而言,确实是阿兰在无意中为他提供了犯罪的机会,几个关键词便足以勾勒:舞女、深夜、醉酒、独行。

这与林过云的脾性密切相关。

前面我们说过,他生性胆小懦弱,平日连旁人打架,他看着都害怕。

倘若那一夜阿兰并未醉酒,纵然独自乘车,也定会拼命挣扎,创造逃生的机会。

如果林过云的首次行凶便告失败,或许他便不会接二连三地继续作案,而是继续老老实实地开他的出租车,若干年后,成为芸芸众生里一名普通的“的哥老林”。

然而,无论那些舞女如何违背人伦道德,又或如何自甘堕落,都绝轮不到你林过云来动手夺命。

况且,若按照他自述的思路,他痛恨的只是那些“坏女人”,那么后三名受害人,却并非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,单从穿着打扮和年纪也能轻易分辨,尤其是最后那名女学生。

因此,所谓痛恨坏女人的说法,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。

他针对的,其实是所有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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