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打罗树标沾上嫖娼之后,便一发不可收拾,东嫖西嫖,如果不是后来落网,照那架势,这人大约能嫖上一辈子。
他到底嫖了多少?
被抓之后,他向警方交代,从1989年到1994年,他开着那辆小货车,先后从天河区一带的大街上,将二百六十多名小姐拉到黄埔区野外。
算下来,五年时间,二百六十个,几乎合着每周一个。
照这个频率,他不该叫罗树标,倒像是该叫罗树嫖了。
到了这一步,罗树标已经从恋物癖,顺顺当当蜕变成了一个嫖客。
而接下来,就该迈向奸杀了。
他要赶超自己的偶像——香港“雨夜屠夫”林过云,成为广州版的雨夜屠夫。
1990年2月7日夜里,罗树标出手了。
他开着小货车四处转悠,寻找目标。
寻摸了近两个小时,终于锁定了一个女孩。
女孩名叫黄静,当年二十五岁,番禺人。
罗树标谎称自己是拉出租的,可以低价载她一程。
黄静没多想,便上了车。
车子开到琶洲乳牛场附近一处偏僻地段,他忽然问黄静:小姐,你寂寞吗?
黄静一脸茫然,愣愣地看着他说:我不寂寞。
罗树标便说:你不寂寞,可我寂寞呀,让我搞一搞,行不行?
说罢便要动手强奸。
黄静的体型不太像典型的广东女子,身高一米六五,身板比罗树标壮实得多,当然不肯就范,拼命反抗,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喊叫。
罗树标瘦得像只小鸡仔,一时难以制服对方,又怕叫喊声引来路人,顿时起了杀心。
1977年他早已弄死过冯丽云,多少还算攒了些“经验”,便直接掐住黄静的脖子,没一会儿就把人给掐死了。
活着的降伏不了,那就用死的。
奸尸之后,他把尸体往敦和路附近的草丛里一扔,完事回家。
虽说这已不是他头一回杀人,但罗树标仍感到非常害怕。
第二天上午,他特意开车到抛尸现场去观察动静——很多案犯都有这样的习惯,比如卞况,又比如那个玩“智能木马”的黄勇。
结果远远看见周围聚着不少警察,他连车都没敢下,一脚油门便掉头走了。
警方通过现场勘查,从相貌上判断死者应为南方人,颈部有明显勒痕,双眼突出,舌骨外吐,确认系被掐死。
死者指甲里残留有皮屑和少量血迹,是抓挠挣扎所致,体内也提取到了精液。
由于没有目击者,也缺少更多有效线索,这起案子同样成了一桩悬案。
做下此案后,罗树标在随后将近一年里没有再犯案,但他并没闲着,仍在疯狂地找小姐。
兜里有钱的时候,便没命地挥霍,拼命地嫖;没钱了,便去找那些廉价的站街女。
通过长期接触,他摸清了这行的底细:干这一行的,大多是外地人,而且很容易被带走,无论草丛还是树丛,只要给钱就行。
她们对客户也基本不加提防,只要钱到位,便是玩些捆绑之类的花样也不在乎。
这样一来,岂不是可以随便下手?
假装掐住脖子玩虐待,等到对方反应过来时,往往已经来不及了。
比起到处寻找独自出行的良家妇女,这显然方便得多。
良家女子警惕性高,不容易上钩,一旦发现情况不妙,还会大喊大叫、拼命反抗。
再说了,小姐的“货源”总归源源不断。
此外,罗树标还认定,警方所破的案子,大多有因果关系可循,如果被害人和凶手素不相识,那就根本查不到自己头上。
于是,他准备再次出手,而且把目标锁定在了这些小姐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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