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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章 潜心钻研(1/2)

2月4日午后醒来,林过云把拍摄尸体的胶卷拿到尖沙咀一家照相馆去冲洗。

替他冲洗的店员,正是前头提到过的,他在摄影班结识的那位张智利。

阿力随口问道:“这是你最近拍的作品吗?”

林过云告诉他是的,接着又补了一句,说这些作品比较特殊,自己如今在一家停尸房做兼职摄影师,拍的都是一些人体器官,要阿力亲自帮他洗,不要让别人看见,免得吓着旁人。

既是相熟的朋友,阿力也不曾多想,便收下了胶卷。

两天后,林过云顺利取走了照片,回到家才坐下来,仔细欣赏自己的杰作。

看罢一遍,他觉得电锯留下的切口太过粗糙,而且一些重要器官还附着在尸体上,难以突显细节。

倘若用刀把器官单独割下来再拍,效果必定更佳。

于是此人做了一个决定:下次不能用电锯了,动静大不说,切口还不美观,更关键的是,血肉碎末崩得到处都是,清理起来实在费事。

他特意买来了手术刀、手术剪,以及一些有关解剖的书籍。

林过云毫无医学基础,全靠自学。

除了每日出车挣钱,其余时间便是潜心钻研,反复揣摩。

如今理论有了,下一步便是实践。

他买了许多青蛙和小白鼠,回来练习开膛剥皮、抽筋取内脏,一通神操作下来,自觉手感愈发纯熟。

嗯,差不多了,他觉得自己行了。

一天回家,林过云闻到一股异味。

起初他以为是小鼠身上的味道,循着气味找去,才发现原来是盒中存放的双乳已经腐坏。

看来米酒并不管用,他当即出门买来了福尔马林,回来将双乳清洗干净,倒入防腐剂重新浸泡,这才稍稍安心。

人算不如天算。

林过云本以为陈凤兰的尸块能被河水冲入大海,神不知鬼不觉,可没想到,仅仅一周之后,东西便被人发现了。

1982年前后,港府正着手开发沙田区。

沙田被城门河一分为二,修建桥梁便成了开发的第一步。

2月11日早上九点,几名金门建筑公司的工人乘着橡皮船,到河中央的桥墩上干活。

有人一眼瞥见,河里漂着一样东西,乍看像个拖把头,可再一琢磨又不对——拖布条哪有这么细的。

划近一瞧,竟像是一团头发。

有个胆大的工友顺手一捞,待看清时,几个人不由大惊失色:那赫然是一颗人头。

报警之后,两名督察带着四十一名警员沿城门河岸展开搜索,寻找尸体的其余部分。

一直寻到下午四时,才在沙田区富豪花园附近的河道里找到一个袋子,里面装着一对手臂。

次日,又在一个漂浮的袋子中发现两条腿。

法医检验后确认,这些残肢与先前发现的人头和手臂同属一人。

一周后,马鞍山横安村建筑工地又发现了人体躯干,至此,一具相对完整的尸体终于拼凑齐全。

尸检时,法医还留意到,碎尸右臂外侧有一处纹身图案:一把蓝色小刀穿过一颗红心,红心旁还伴着一只小燕子。

那个年月,纹身的人本就不多,女子纹身更是少见。

警方随即走访多家纹身店,很快便查明了死者身份——正是二十二岁的舞女陈凤兰。

陈凤兰的丈夫名叫阿华,与她育有两个女儿,大的五岁,小的才两岁。

阿兰不过二十二岁,大女儿却已经五岁,算来她十七岁便已为人母,际遇不可谓不特殊。

接下来的工作,便是家属认尸。

陈凤兰自幼叛逆,十二岁便离家出走,十七岁沦落风尘,与家中几乎断了联系。

因此,她的父亲陈石山初次认尸时,竟未能确认那是不是自己的女儿。

几天后,丈夫阿华凭右臂上一道旧疤痕与那块纹身,才最终确认,死者正是妻子陈凤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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