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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第一次杀人(1/2)

凌晨两点,杨新海醒了。

他戴上手套,拿起手电,开始行动。

他轻松翻过院墙,在院子里随手捡了一块砖头。

时值夏季,农村人习惯睡觉不关门。

他进屋时的姿态颇为怪异——嘴里叼着手电,手里攥着砖头。

刚踏进屋子,床底下突然窜出一条大黑狗,冲着他低声呜咽。

杨新海吓了一跳,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去管那条狗,而是窜到床边,举起砖头对着那个男人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。

那男人连哼都没哼一声,便没了动静。

大黑狗被杨新海的举动吓蒙了,摇着尾巴哼唧着,又乖乖钻回了床底下。

这时女子被惊醒,猛地坐了起来。

杨新海低声命令她:“别出声,快拿钱!”

那女子大概是个话多的人,絮絮叨叨说了一通:“大哥呀,我现在没有钱,真没有钱,都存银行了。

你要是想要钱,等天亮以后我带你去取,你要多少我给你取多少。”

说完她想下地。

杨新海伸手一指:“不许动,你给我趴下!”

女子一听让自己趴下,赶紧说:“大哥,我不能趴下,我要是趴下,你该打我了。”

听她这么一说,杨新海才意识到自己手里已经没了家伙。

他赶紧出屋去找兵器。

女子趁机“咔”地一下打开了电灯。

杨新海见状大怒,看到墙根有个打气筒,便拎起来先砸向灯泡——灯泡应声而碎;接着抡起气筒打在女子腿上;最后一下击中她的头部。

三招过后,女子不省人事。

杨新海怕她醒来叫喊,找来绳子绑住她的手,堵住她的嘴,然后发泄了兽欲。

完事之后,他看到那个男人一动不动,便在屋里翻出一些零钱。

为了掩盖脚印,他还找了一桶食用油泼在地上。

最后,他骑走了一辆二十六寸的变速自行车,一口气蹬出几十公里,来到安阳南面的汤阴县。

天快亮的时候,女主人从昏迷中苏醒过来。

她赶紧跑出去叫来亲戚,一起把丈夫送到医院。

幸好那男人伤势不重,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。

但从此之后,其他人便没有这么幸运了。

几天后,警方在排查嫌疑人时,杨新海早已逃出了排查范围。

二〇〇〇年九月中旬,杨新海又来到周口市郊区。

这时已经听不到安阳方面追查他的消息,他的胆子又大了起来。

他觉得一般农户家里不会有太多现钱,于是换了目标,想找一家商店试试,没准里面会有更多现金。

一天下午,杨新海来到川汇区北郊乡郭庄村。

村子西头有个小卖店,坐西朝东,只有一间屋,门前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大路,西边是花生地。

店主是一对老夫妻,老头叫杨培民,老伴叫单兰英。

杨新海一看就老两口,再一看门口的地形容易逃跑,便决定对这家下手。

二十日凌晨,杨新海戴着手套,拿着手电,准备行动。

老头当天晚上睡在门口,鼾声大作。

杨新海不敢直接从门口进屋,怕惊动老头,便打算挖洞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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