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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别报警(1/2)

乔建国酒劲上涌,嘴上渐渐招架不住,被小何一通抢白。

他一瞧,嘴皮子跟不上,干脆用拳头说话。

仗着身高体壮,几拳下去,小何便被打翻在地。

正要出门,他瞥见小何掉在地上的手机,没多想,顺手捡起来便往回走。

走出没多远,酒意渐退,他转念一想:这算不算抢劫?

自己刚放出来一个月,为一部破手机再进去,太不值了。

于是他又折回店里,把手机还给了小何,临走丢下一句:“手机还你了,可别报警。”

不料,他前脚刚走,小何后脚就报了警。

警方到场一看,人没受伤,财物也无损失,便将此事定性为一起小小的治安纠纷,对乔建国批评教育一番,又让他赔了几百元医药费,就此了结。

小姐何的事过去才三个月,乔建国又不安分了。

7月24日晚上,他喝得醉醺醺的,溜达到甘州区粮贸大厦附近一家烤肉店外,看见一个女人正打电话。

这女人姓曹,本分人家,原与丈夫约好在此吃烤肉,因丈夫迟迟未到,正通着话。

许是曹女士身形轮廓与小姐何有几分相似,乔建国竟将她当成了那个举报自己的发廊女。

他立时大怒,觉得这女人太不仗义,还敢举报自己。

上前一把掐住曹女士的脖子,将她摔翻在地,喝问:“你是不是那个姓何的?”

曹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醉汉吓得发蒙,哪里知道什么姓何的。

幸亏这时她丈夫赶到,乔建国见有人来,扭头便跑。

曹女士赶紧报案。

警方到场,见无人受伤、无财物损失,便认定为醉汉滋事,只简单做了个记录。

这件事,乔建国在预审和开庭时都曾承认。

不过,接下来发生的案子,乔建国在庭审时当庭翻供,其中也确实存在一些疑点。

我们暂且先按他作案来叙述,后面再作分析。

8月10日,乔建国的女友动身去北京张罗开店的事。

她前脚刚走,第二天,也就是8月11日,乔建国又喝了不少。

酒后他在街上晃荡,走到甘州区北街时,碰见一个叫阿林的女孩,当时阿林孤身一人。

乔建国心下便想:你一个人不寂寞?

你不寂寞,我可寂寞。

他凑到阿林身边搭话,想跟她处对象。

聊着聊着,竟把自己三次坐牢的底细和盘托出。

阿林一听,暗自吃惊,便婉拒道:“不好意思,我是正经人,不能跟你处。”

乔建国登时大怒,蛮横地说:“不行,你必须跟我处,你不能因为我坐过牢就歧视我。”

他还强要阿林第二天必须再见,继续往下聊。

次日,乔建国在约好的地方没见着阿林,再次被激怒,又灌了一通酒,之后满大街转悠,发了狠心非找到她不可。

凑巧,在西关三社阿林租住地附近,两人又碰上了。

乔建国骂骂咧咧,强行闯进阿林的出租屋,想继续跟她“谈谈心”。

具体谈了什么不得而知,但到底谈急了眼。

到了晚上十点左右,乔建国先是将阿林拖出屋子,当时外面正下着雨。

他冒雨将阿林拖到路边一片小树林里,掐至昏迷仍不解气,竟将手捅入阿林的下体,活生生把肠子扯了出来。

这还不算,又将肠子缠绕在阿林脖颈上,一阵猛勒,确认她断了气,才跑回家中。

阿林遇害的地方,是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,位于甘州区东郊十公里处,原是个乡,后改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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