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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1章 聚众判五年(1/6)

派出所的审讯室里,朱大炮坐在一张铁椅子上,面前一张桌子,桌上一盏灯.

对面坐着两个警察,一个记录,一个问话。

“姓名。”

“朱运发。”

“别名?”

“人家叫我朱大炮。”

“身份证号。”

朱大炮报了一串数。

记录的警察写下来,继续问。

“职业?”

“做生意的。”

“做什么生意?”

“皮具。”

“在哪儿做?”

“以前在新市,后来在永泰。”

“在永泰做什么?”

“摆摊,卖点尾货。”

“那你今天凌晨去白云堡做什么?”

“找人。”

“找谁?”

“李晨。”

“李晨是谁?”

“一个老乡。”

“什么老乡?”

“湖南的。”

“你找他做什么?”

“谈事。”

“半夜三更翻墙进去谈事?”

朱大炮没接话。

“我再问你一遍,你翻墙进白云堡做什么?”

“我——”

“你想清楚再讲,你现在讲的每一句话,都要记在本子上。”

朱大炮把手搁在膝盖上,攥了一下。

“我进去找人,是真的。

我跟那个李晨之间有点事,我要找他谈谈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他跟我老婆住一起。”

问话的警察停了一下笔。

“你老婆?”

“名义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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