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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四章 薇薇,欢迎回家(1/2)

他们一起去了沙漠一起回来,薇薇嘴上不说,可明显对黎簇改观很多。

苏万替他开心,真的。

可有时候他也在想,如果再来一次的话,他一定一定在黎簇说出那个名字之前,先说出她的名字。

这样,退让的会不会就不是他了?

那也不可能,苏万随后又想,不可能被改变的。

因为他了解黎簇。

同时他也没想到,薇薇的失忆能那么严重。

如果说他是这个学校第一个捕捉到她的人。

那他也是第一个意识到,薇薇的失忆,真正伤害的从来不是她,而是那些留在了她过去里的人。

她把他忘了。

面对一个失忆的薇薇,怎么来都是对自己的凌迟。

他为自己可怜,更为其他和他一样的人可怜。

在她那里,他从“她新收服的小弟和朋友”渐渐滑落成“黎簇的朋友和同班同学”,这个最模糊的位置上。

“书上说,忘记一个人需要七年,我觉得时间太久了。”

医学数据证明,早上醒来还想着入睡前想的那个人,那么至少还需要六到八个月才能忘掉。

而彻底忘记一个人需要七年的时间,科学家说了,不管有多么深刻的记忆,只需要七年都会忘记,因为七年时间可以把全身的细胞都换掉。

“为什么要忘掉呢?”

听他这样说,薇薇眸子里带着茫然和哀伤,“我就不想忘……”

她托腮望着星星,沙漠里的星星又低又亮。

“要是我永远忘不掉就好了。”

美好的值得永远记忆。

至于坏的……更是提醒她不要去踩雷。

人得有悲伤也有欢喜,有情绪,有记忆,才算是真正活着。

可她只有笔记本这个记忆方式。

人的海马体比笔记本强的不止百倍。

可她储藏记忆的海马体跑哪去了?

杨好羡慕她的基因和天赋,可强大的代价也太大了。

听她这么说,他当时也笑,“对,美好的事情不能忘。”

往开了想,有些人出现在生命里,不是为了留下来,是为了留下一段足够温暖的回忆,在往后漫长的岁月里,能靠着这点余温继续走下去。

比如,他脑海里永远定格着初见时惊艳他的薇薇。

“苏万,有没有人说你睫毛很长?”

闻言他一僵,近乎失态地扭脸不去看她。

张薇薇,她就是很有本事,一句话把他拉回了过去。

九死一生和瞎子回到北京后,理所应当被父母一顿训,苏万耐心听着。

之后他缓了好久还是没缓过来。

戒断反应太大了……

沙漠这一趟,让他窥见了世界的一角。

他们拼命活着,奋力挣扎在死亡线,和同伴背叛,分离,分道扬镳,这些残酷的课题摊开在他们面前。

他们还那么年轻,却没时间慢慢长大。

伴随着骨骼发育的撕扯声响,夹杂着少年最志存高远的年纪,而苦于现实的无力窘迫和崩溃。

成长来的如此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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