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,出现了中国司法史上最令人动容的一幕。
被害人马刚的母亲梁建红,竟在法庭上为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宋小明求情。
她流着泪对法官说:“我的儿子已经死了。
就算让凶手抵命,他也活不过来了。
我不希望他的母亲再失去这个儿子。”
此话一出,法庭瞬间寂静,所有人都难以置信地看向梁建红。
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宋小明。
他扑通一声双膝跪地,哭喊着叫了一声“妈妈”,随后发誓:“我出狱之后,一定会报答您。”
在场的人,包括法官、辩护人、记者和旁听席上的人,都流下了眼泪。
最终,因梁建红的谅解,宋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2.
4万元。
后来接受采访时,本案主审法官郑文伟告诉记者:“我审理过许多案件,这样宽容的家属,还是第一次见到。”
梁建红深知母亲失去孩子的痛苦,她是在以共情之心对待他人。
此后,她被称为“伟大母亲”“大义母亲”“最美妈妈”,并当选2008年度“感动河北”十大人物。
2011年,她的事迹被改编成电影《人心底色》。
那么,十二年之后,梁建红真的等来报恩了吗?
她又过得如何?
接下来,便讲讲这位母亲的故事。
梁建红1956年出生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智村,与之前讲过的胡文海是同乡。
这两个人,一个是杀人恶魔,一个却被称为伟大的母亲。
梁建红性格开朗,为人朴实,年轻时曾任村里的妇女主任,后来嫁到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北侯村。
她的丈夫姓马,是个本分老实的人。
婚后,两人育有一儿一女,儿子便是本案的被害人马刚。
马刚生于1982年,和许多男孩一样,自幼调皮,没少让梁建红操心。
男孩子顽皮本是常事,只是从小学起,马刚的成绩便不理想。
无论梁建红怎样劝说管教,始终没有起色,读到初三便不再上学。
他并没有像有些孩子那样啃老或混社会,反而很懂事,知道父母不易,便到附近矿上打工,赚来的钱一分不少地交给母亲。
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,这已十分难得。
每天从矿上回家,他都会主动帮母亲干活,不是进厨房,就是下地,总闲不住。
梁建红最大的心愿,就是看着儿子长大,娶妻成家,立业安身。
后来矿上生意不景气,马刚又去山西打工,其间尝尽生活艰辛。
2005年,他跟随同学去了北京。
在北京,他发展得还算不错,从一名小保安做到小领导,手下也管着几个人。
儿子长大后愈发孝顺,每次从北京回老家,都会给父亲买酒,红的、白的、黄的都有。
他不仅给父亲买,也给母亲和妹妹买许多衣服。
有些衣服尺码不合,梁建红便叠好放在柜子里,想儿子时就拿出来看看。
其中有一件大红色外套,她打算等减肥后,在儿子结婚时穿。
一次过年回家,马刚挺着胸脯递给母亲一张名片,上面印着“保安公司业务经理”。
梁建红高兴得一夜未眠,想着儿子终于有了出息,往后的日子总会好起来。
当时马刚的妹妹在邯郸市区打工,哥哥一回家,兄妹俩便亲热地开玩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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