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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0章 别动,打劫!(1/2)

谢晨光,是本案唯一的幸存者。

头一回杀人,几个人心里都怕得厉害。

处理完司机,张小建哆哆嗦嗦、提心吊胆地把车开回了老家丰顺。

他找到舅舅张洪海,张洪海又联系了一个买车的主儿。

这人叫徐显军,家里有人在政法部门工作,而他本人则是该部门下属一家公司的经理。

说白了,就是家里有路子。

张洪海以四万块的价格把这辆赃车卖给了徐显军。

什么手续都没有,徐显军能不知道这是赃车?

可别忘了,前面说过,当时丰顺贩卖黑车已成一个产业,再加上家里有人罩着,谁又管得着呢?

徐显军花四万买下,转手就以五万的价格卖给了另一个叫黄庆贺的人,净赚一万。

张小建他们拿到这四万怎么分?

平分,每人一万。

几个人拿到钱后,立刻把杀人后的恐惧抛到了九霄云外。

这钱来得太容易了!

回到深圳,他们立刻开始挥霍,要好好享受人生。

从这第一单的整个作案过程不难看出,张小建起到了绝对的主导作用,从策划到动手直至销赃,处处一马当先、亲力亲为。

加上他年龄相对最大,经过这一单,他自然而然成了团伙的首领、众人的老大。

四个人拿着分来的钱,感触颇深:这可比打工上班强太多了,靠打工,一年不吃不喝也挣不到一万块。

如今总算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路子,方便快捷,还不用什么本钱。

于是他们喊出了一句口号,就像企业文化一样:“要致富,就上路,一晚变成万元户。”

钱来得容易,花得自然也快。

几个穷怕了的小角色,开始尽情享受灯红酒绿带来的快乐。

张小建好吃好喝,天天带着付红琼四处消费,在满足付红琼虚荣心的同时,也让她更加坚信张小建是个有钱人。

陈伟祥不好吃也不讲究穿,就是好色,东西南北地嫖,隔三差五跑到歌厅KTV找小姐,玩得昏天黑地。

具体到了什么程度?

案发后他自己交代,分到的所有赃款除了正常开销,几乎全花在了小姐身上,数量不低于一百个。

可只出不进,这点钱不到两个月就被挥霍一空,口袋马上又要见底了。

于是,第二单被提上了日程。

这时张小建脑筋一转,又有了新主意:企业要发展,就得扩张,团队成员的素质很重要,不能随便找两个不知根底的人一起干抢劫杀人的勾当。

他想到一句老话:近水楼台先得月,肥水不流外人田。

他觉得抢劫杀人这买卖一点都不难,关键全是纯利,而且数目不小。

与其找外人,何不让自己亲人加入?

他马上想到了前来投奔自己的弟弟张小坡和妹妹张小凤。

这些都是血亲,有了他们加入,一定能把“企业”做强做大。

可怎么跟弟弟妹妹开口呢?

总不能直截了当说“走,跟哥抢车去”。

于是他编了个瞎话,告诉二人:你们现在打工太苦了,来深圳的目的不就是赚钱吗?

现在有个好项目,就是帮人查走私车,干好了没准一单能挣一万。

兄妹俩一听,一单一万,这也太诱人了!

具体做什么、怎么做,连问都懒得问——你是我们亲大哥,只要能跟着你赚大钱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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