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果呢?
寡妇屯儿的人就眼睁睁看着颜佩芸的婆家进村闹?
端起碗吃他的鱼,放下筷子就翻脸不认人?
这他娘叫什么事儿?
一想到上午他把寡妇屯儿送来的千斤渔获退回去,心口就一阵抽着疼。
过了好半晌,陈洛重重呼出一口浊气:“明天几点?”
陈振华一愣,随即猛地回过神:“我爹说八点动身,争取中午前把人接回来。
要是顺当,他想晚上在村里摆几桌,走个过场。”
“八点行。
晚上摆酒就别弄了……”
陈洛沉吟着摇摇头。
话音没落,梁晓燕端着两碟菜笑盈盈走进来:“你哥说得在理。
今儿我找人打听了,你说的那个小知青,人实在,是个能过日子的。
既然要娶人家,就不能这么糊弄。
再说了,芸芸虽说嫁过一回,可咱们华子实打实是头婚。
要是办得寒碜了,往后还不叫人戳脊梁骨?”
夜里头,风从门缝钻进来,带着土腥味儿。
梁晓燕把菜盘子搁桌沿上,冲陈振华那边偏了偏下巴:“你爹这会儿怕是还没合眼。
等会儿让你哥跟你回去,跟他商量商量——人先接回来,这两天拾掇拾掇,挑个亮堂日子,正正经经办几桌。
不光显得咱看重人家芸芸,也能帮你把这名声往回捞一捞。”
陈振华平时最不当回事的就是别人怎么看他,要不也不会晃荡到这个岁数还没个正形儿。
可脑子里闪过白天颜佩芸那张脸,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,硬憋出句:“嫂子说得对,不能马虎……”
说到这儿他又扭头看陈洛,眼神软塌塌的,跟条淋了雨的狗似的:“哥,你总得搭把手吧?”
陈洛心里头翻了个白眼。
用脚指头都能想到,陈老蔫儿这会儿胸口那团火肯定正往外顶,这时候凑过去跟他说这些破事,没准儿老头儿能当场撅过去。
可再怎么说,这是自家兄弟的终身大事。
梁晓燕都说了那小知青是个踏实过日子的人,他也不能把路堵死了。
再说,梁晓燕那番话也有道理——陈振华一个头婚的汉子,真要糊里糊涂往里一脚踩下去,以后脊梁骨都能让人戳断。
亲爹都不当回事,外人哪还能拿正眼瞧你?
琢磨了几口气的工夫,他点了下头,从桌上抓起个还烫手的包子,站起身:“行,先说你这摊子事。
东西搁着,回来再吃。”
“我给你热灶上。”
梁晓燕没半点埋怨的意思,端了菜盘子就转身往灶间走。
陈振华瞅着嫂子忙前忙后的背影,耳朵根子有点发烫:“哥,要不让嫂子别忙活了,等会儿上我家凑合一顿得了。”
陈洛斜了他一眼,鼻子里哼了一声:“咋,你还打算把你娘半夜拽起来给你颠勺做饭?
拉倒吧,赶紧的,完事我好回来填肚子。
这一天天的,全他妈是烂账。”
说完觉得不解气,抬脚照着陈振华屁股踹了一脚——这一脚踹得实,气全撒在鞋底上了。
陈振华被踹了反倒咧开嘴笑,凑上前替陈洛掀帘子,那点头哈腰的样儿活脱脱一条摇尾巴的狗,看得陈洛眼角一跳一跳的。
两兄弟踩着月光往回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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