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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一章 两部神剧(1/5)

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!

彻查并公布朱克全案的真相,关乎社会对法治公平正义的信心。

东海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: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
为什么朱克全这个案子影响震动这么大,真是触碰到了普通老百姓一个心里的底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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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发现,朱克全1994年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,先后经历了两次改判。

第一次是1994年8月,朱克全被判处死刑后上诉,东海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,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

经调查,这次二审改判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,但并未发现徇私枉法情节。

改判死缓后,朱克全被投入东海第一监狱,依照法律,死刑缓期两年期间没有新的犯罪,则转为无期徒刑。

如果朱克全就此依法服刑,也不可能再为祸社会。

然而,1994年他的母亲朱晓梅刑满释放后,又一门心思要从监狱里捞人。

记者采访中,朱晓梅说:很矛盾,也很恨他,你说不疼他吧也不应该,总是想让他(受处罚)能够轻一点,有溺爱在里面,这是我的问题。

你说做这个母亲做得失败不?

很失败,真的,很失败。

朱晓梅当时已被开除公职,但蔡永忠仕途又有了起色,在宏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担任局长。

朱晓梅于是和蔡永忠提出让他再去找关系,蔡永忠一口答应。

蔡永忠说:他是他妈生的(唐僧说:妖是妖他妈生的),他妈是我的老婆,作为他的继父,他妈提出来这个东西,肯定是找熟人更好说话,更好通融。

调查发现,正是蔡永忠和朱晓梅的多方运作,致使1995年8月,东海高级人民法院对朱克全案启动再审,并最终由死缓改判朱克全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
这一再审改判显然极不正常。

东海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讲:依照法律规定要有新的证据、新的事实,各方面才能启动再审,这个案件其实是没有,不符合这个条件的。

调查组循着这次再审的流程,逐一对照每一个关口的权限和职责,由此锁定了每一关的责任人,并发现多个环节都有公职人员严重徇私枉法。

蔡永忠这个人很掌握C国社会的潜规则,这个事情放在他那儿,尽管他官不大,但是他通过你,我认识你,你认识他,他认识他,最后绕到那儿,这是决策者,行了。

那个年代就吃饭,吃吃吃一路吃过去,吃完了,好,再集中火力,再送点东西,找到了能办事也能办成事的人。

蔡永忠通过战友的介绍,送过10万块钱后,先搞定了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立案关之后是审判关,蔡永忠夫妇自然接下来就把审判监督庭庭长作为重点公关的对象,向他行贿十余万元。

审判监督庭庭长说:当时他明知这个案子不该改,但面子上又抹不开,于是他告诉蔡永忠夫妇,这事难度大,建议他们再找找院领导。

虽然当时的高院院长蔡永忠不认识,但他却绕着弯子,找到了能和他说上话的人。

调查发现,蔡永忠通过宏桐区常务副区长引荐,认识了市常务副主管的秘书,并由秘书向高院院长打了招呼。

当时蔡永忠告诉朱晓梅说,他是当秘书的,他背后的人官有多大,他的权力就有多大。

对方接到电话后考虑的肯定是这个人,这个事情是你跟我提的,还是你背后的人跟我提的。

这些绕着圈子打的招呼起了作用,高院长找到审判监督庭庭长提了这个案子,大意是如果能动就动一动。

审判监督庭庭长第一是服从领导,第二是丧失原则。

调查发现,朱克全案再审历时一年,进行了三次审委会讨论,之所以反复讨论,正是因为不少审委会成员都认为,这个案子事实证据没有错误,不该改判。

这间庄严的审委会会议厅,每个人只要走进这里,就应当摒除一切外界影响,只仰望至高无上的法律。

遗憾的是,少数人最终将人情关系和领导意愿带进属于法律的空间,并凌驾在法律之上。

最后一次合议,表态就这样的:事实不动了,就把刑期改了,这个案子谁都不敢动事实。

就这样,朱克全完成了“复活”的重要一步,刑期变成了有期徒刑1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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