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已经摆脱警方的追捕了,那麽是时候赶往碰头地点了。
光听名字,就能感觉到该地很不一般。
据雨果所言,「鼠巢」位於温哥华的东郊,乃是流浪汉们的聚居地。
除此之外,就没有更多的信息了。
李昱伸手摸了摸裤袋,从中拎出一条精美的十字架项链一这是他刚才与雨果等人分别时,雨果交给他的十字架项链。
说是见到「鼠王」後,将这条十字架项链交给他看,他就会确信李昱是雨果的朋友。
一总而言之,先去温哥华的东郊吧。
收起手中的十字架後,李昱转身即走。
一就没个行人让我问个路吗?
正当他这般暗忖时—
「噢噢!
可算找到一个落单的!」
「嗯?
还是个黄皮肤的!」
「嘿!
小子!
站住!」
身後突然传来流里流气的声音。
李昱顿住脚步,循声转过头去——4名衣衫不整的小混混神气十足地朝他走来。
不一会儿,这4名混混就把李昱围在了中间。
「小子,我们也不为难你,只要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,我们就放你走。」
在这种没有行人的偏僻地方,遭遇小混混的勒索————这种事情实在太过常见,以至於把它当情节来写,恐怕都会被读者们怒斥「太老套了」、「这是二十年前的古典」吗?」。
李昱直勾勾地盯着这4人的脸看。
「————你们出现得正是时候。
说起来,今天是礼拜日呢。」
李昱的这句没头没尾的话语,使4名混混直感到莫名其妙。
「啊?
你在说什麽屁话呢?」
「少说没用的!
快把钱交出来!」
李昱无视他们的叫嚣,自顾自地深吸一口气後,便以平静的口吻吟诵《圣经》:「六日要作工,但第七日是安息圣日,是向耶和华守为圣的;凡在安息日作工的,必要把他治死」。」
在他语毕的下一瞬间砰!
他挥拳打出,便有一个人哀嚎倒地。
紧接着,他横跨半步,以左腿作支撑,右腿向上甩出,踢飞了另一个人。
在把右腿收回时,他顺势旋动身体,以腰带臂,用右肘顶翻第三个人。
没等对面四人反应过来,李昱就依靠简练的身体挪移的精确无比的凌厉攻击,於瞬息间将「一对四」变为「一对一」。
尚未倒地的最後一人,瞠目结舌,面部表情被强烈的不敢置信所支配。
"F、Fuck——————!
"
他踉踉跄跄地後退数步後,慌手慌脚地从口袋里掏出折刀——咔嚓——雪亮的刀锋弹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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