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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结什么账?(2/2)

偷东西肯定不对,这一点毫无争议。

那他为什么早不偷晚不偷,偏偏在这个时候偷呢?

实际上,这是对自我维权无果之后的一种无奈的反抗。

也许他的本意并非真的想偷这只价值仅十三块钱的铝盆,而是一种不满、一种愤怒、一种发泄、一种对不公平的反抗。

然而,就是这么一只破铝盆,让他被关了好几天。

出来之后,他觉得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公平,根本没有道理可讲。

从此,他放弃了打工的念头——万一下一个单位还是这样,那不就又白干了吗?

伤不起。

那么,不干活吃什么?

去抢?

他眼下还不敢,也没有那个实力。

于是,他选择了一条风险较小、切实可行的路——偷。

下定决心,立马行动。

杨新海的第一单是在太原偷了一辆旧自行车。

他发现城里人总是把自行车随便一停,有的车甚至不上锁,那还不简单?

直接推走便是。

他偷的第一辆车卖了三十块钱,把他乐坏了:这钱来得真容易!

那就接着干。

可是几次之后,他发现那些不上锁的自行车太旧,卖不了几个钱;好一点的车,人家都会上锁。

既然要偷,当然得奔着好的去。

于是他又开始苦心研究快速开锁的方法。

凭着自己聪明的小脑瓜,杨新海很快就掌握了这门绝技。

随后,他开始大显身手,左一辆右一辆,一辆接一辆地偷。

然而几个月后,他发现一个问题:偷的量太大了,市场供过于求,没那么大的需求。

那怎么办?

再换个路子。

在没有确定新的“项目”之前,他先是靠捡破烂卖钱解决温饱。

这个没什么难度,但弄不到大钱。

又过了一段时间,他给自己增加难度和收入,晚上开始到附近的工地上偷钢筋、电线,有时还会到居民家里偷铝锅、铝盆。

一九九〇年春节过后,杨新海来到西安灞桥。

这一带的建筑工地很多,他本身在工地打过工,熟悉情况,知道建筑材料的看管很松懈。

于是他瞄准了电缆线——电缆线里的铜丝很值钱,当时一斤能卖十块钱。

所以隔三差五,他就去工地偷上两斤,乐此不疲。

贪婪是人的本性。

五月的一天晚上,他想搞一单大的,一次偷上十斤,就能卖一百多块。

他正偷着,没想到被保安当场抓获,随后被送到了灞桥分局。

警方认为,杨新海虽然多次盗窃,但累计金额并不高,够不上刑事处分;可如果任其发展下去,又会对社会构成危害。

因此,一九九〇年六月十一日,他被劳动教养两年。

服刑期间,杨新海表现良好,于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释放。

此时,他已经四年没有回过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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