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对死者家属赔偿过少,部分家属还与公司打起了民事赔偿官司。
又过近四年,直到2017年3月23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鲁荣渔2682号案五名主犯被执行死刑。
最后回顾整个案件。
2010年,山东海产品价格普遍上涨,鱿鱼批发价从2009年的每斤五六元涨到九至十元,翻了一倍,仍供不应求。
价格上涨与燃油、工资上涨有关。
为降低成本、追求利润最大化,公司以高薪为诱饵,通过虚假合同招来一批鱼龙混杂的船员,其中甚至包含逃犯。
实际上,从出海那一刻起,危机便已伏下。
船上高强度工作、长期压抑,加上混乱粗暴的管理方式,当众人发现被骗后,矛盾最终激化。
于是有了第一杀,宣示主权;
为排除打击报复的可能,部分大连船员遇害,形成第二杀;
因钱的事出现内讧,血洗内蒙帮,是第三杀;
最后为清除余党,让所有人手上都沾血,导致第四杀。
归根结底,这是一起因虚假合同纠纷引发的血腥暴力循环。
这个案子揭示了众多受害者在极端封闭、高压和绝望环境下,人性如何从委屈、恐惧迅速转为猜忌、残忍和集体疯狂。
刘贵夺也好,包德也罢,他们的凶残有目共睹。
杀人对他们来说,与杀鱿鱼几乎没有区别,因此死刑对他们而言也是罪有应得。
有人说刘贵夺阴暗,那就当他内心阴暗;
有人说包德有暴力倾向,就算他喜欢杀人,难道船长和其他船员也都变态喜欢杀人吗?
显然不可能。
很多人总喜欢事后批判杀人犯,但法律的光芒为什么不能提前照亮那些阴暗角落?
法律既然可以制裁他们,为什么不能在出事之前保护他们?
如果这些被骗的船员选择顺从、默默接受,那么回国之后,又有谁会在意他们能否拿到应得的报酬?
这种欺诈、剥削员工的事情绝非这一起,只是因为这起案件造成了惊天血案,才浮出水面。
案件曝光后,我看到过许多评论,有人说如果当时在船上,就会带头阻止刘贵夺,会如何如何。
可惜,您当时并不在船上。
您的出发点或许没错,但网络法官在现实中是没有用的。
当所有做法都是错误的时候,您只有权利选择对自己损失最小的行为。
这个社会很复杂,很多事情不一定能和平、理想地解决。
在一个秩序被破坏的环境里,没有谁的生命安全可以得到保证。
您只能想尽一切办法远离杀戮,不参与、不干涉、不说话、不站队。
毫无疑问,本案中的段志芳就是一个明智的人,所以也是获刑最轻的一个。
鲁荣渔2682号惨案,至此讲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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